2015湖南瀏陽市國土資源局選調工程類人員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全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1名工程管理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堅持考試、考察相結合的原則。
二、選調計劃
選調1名具備公務員身份的工程類工作人員(要求選調后需在工程管理崗位工作五年以上)。
三、報名時間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四、報名地點
瀏陽市行政中心白沙路27號,市國土資源局政工人事科(四樓8418室),電話:0731--83608066。
五、報名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二)全市范圍內已登記為公務員身份,在現單位從事兩年以上工程管理及相關工作;
(三)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工程類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選調程序
(一)自愿報名: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帶學歷證書、身份證、相關資格證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張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名。
(二)資格審查: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編委辦等相關單位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組織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集中審查。
(三)筆試:由瀏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具體負責組織筆試。選調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可開考。筆試內容為工程類知識和文稿撰寫,滿分為100分。筆試不指定復習內容和復習用書。筆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四)面試:由瀏陽市國土資源局負責組織面試。根據選調計劃數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的,則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程序、標準等均參照公務員考錄規定執行,如出現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綜合成績分數相同時,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
(六)考察:體檢合格者由瀏陽市國土資源局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
(七)選調:對考察合格者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
七、組織實施和監督
本次選調工作由瀏陽市國土資源局組織實施。選調過程中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將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如有弄虛作假、舞弊的考生,取消選調資格。為確保本次選調工作順利進行,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咨詢電話:0731-83608066(政工人事科)
0731-83608069(土地整理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731-83608196(紀檢監察室)
本公告內容由瀏陽市國土資源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瀏陽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公開選調工程類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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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陽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9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