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象州縣事業單位直接考核招聘公告【3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發〔2011〕155號)和《來賓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2012〕186號)的有關規定,經來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定于2015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會招聘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4年10月31日~1997年10月31日期間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職)業資格或技能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詳見《象州縣2015年事業單位通過“直接考核”方式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我區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處罰期未滿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人員;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6.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方可報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5年10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招聘崗位查詢
招聘的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附件1)。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報考者對崗位資格條件及備注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直接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