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寧夏全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687人】
3.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的崗位應聘者,通過資格復審后直接進入面試,對于報考人數較多的崗位,可采取一定方式進行測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內容以考察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為主,由招聘單位自行確定。
4.筆試成績的計算。綜合管理崗、社會科學專技崗、自然科學專技崗、醫療衛生類筆試成績為《綜合應用能力》與《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之和。
報考寧夏專用通信局崗位的考生筆試成績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專業理論知識測試》成績之和。
5.筆試加分。符合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條件的報考者,按照以下標準加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
(2)回族考生加5分;
(3)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10分;
同一名報考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6. 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劃定。筆試結束后,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筆試情況劃定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并按照筆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所招聘的人數從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者不得參加面試。第3名筆試成績(含加分)出現并列時,一并進入面試。對生源少或者專業性強又急需用人的崗位和面向在寧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三項目”服務人員招聘的崗位,達不到3:1面試比例的,按達到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人員的實際人數直接進入面試。
7.報考者于筆試結束20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
(四)資格復審
1.報考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隨時取消招聘資格。
2.面試前復審。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統一收取擬進入面試人員的相關資格證件對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面試資格。空缺名額由報考同一崗位且筆試成績在最低分數控制以上考生由到低分依次遞補。
3.留學人員在資格復審結束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資格復審后要填寫《2015年下半年全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應聘者資格復審表》一式兩份,應聘者與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各留存一份。
5.資格復審合格的面試人員名單將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在當地公示。
(五)面試
1.面試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組織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區直部門面試相對集中組織)。具體時間、地點提前一周由面試組織實施部門,通過在其公共網站發布公告或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者,并做好通知記錄。
2.面試的方式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和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根據單位的實際和崗位的需要,可采用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內容。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人,其中招聘單位的考官不得超過3人。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面試,專業考官不得少于70%。面試方案須提前一周報經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廳審核后實施。
3.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專業性較強的崗位面試專業題分值不低于70%。各崗位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資格。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3)×50%+面試成績×50%
寧夏專用通信局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4)×50%+面試成績×50%
5.根據考試總成績,由招聘單位的區直主管部門或市、縣(區)人力資源社會局從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筆試成績高者確定為擬體檢、考察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