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津市市紀委遴選1人公告
根據中央紀委《關于嚴格紀檢監察機關選調錄用干部標準和程序的意見》(中紀發〔2012〕21號),中組部、人社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中組發〔2013〕3號)文件和相關規定精神,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報常德市紀委同意,津市市紀委面向常德市具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身份的人員中公開遴選工作人員1名。現公告如下:
一、人員基本條件
1.政治思想好,綜合素質較高,熱愛紀檢監察工作;
2.具有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身份;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具備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相應文化水平;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職位、職數和具體要求
1.職位:辦案工作人員
2.職數:1名
3.具體要求:副科級以下職務(不含)且具有兩年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年齡30周歲以下,大學本科以上文化(從事執法執紀監督崗位兩年以上或者具備財務、審計、法律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以及國家承認的相關資格證書者,可放寬至32歲以下,全日制專科以上文化)。年齡及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到公告之日(按公歷日期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按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選程序
1.發布公告。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網、廉潔津市網、津市市人事局人事信息網等官方網站發布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2.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用。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發布公告網站自行下載《津市市紀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填寫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署意見,提交相關證件證書連同有關資料報名。
3.資格審查。市紀委按規定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市委組織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復審后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4.考試。(1)筆試。主要測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開考比例為1:4。(2)面試。測試辦案綜合能力,比例為1:3。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
5.考察。根據綜合成績1:2差額確定考察對象,主要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廉潔自律、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事項進行綜合考察。
6.研究決定。考察結束以后,市紀委常委會討論決定擬錄用人員。
7.公示。在發布公告媒體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8.調入。公示期滿后,對符合條件的擬錄用人員報市委組織部備案后,辦理調動手續。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16日至9月25日。
2.報名地點:市紀委組宣部,聯系人:吳婕,聯系電話:0736-4223000。
3.所需資料: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在津市市人民政府網(www.jinshishi.gov.cn)、廉潔津市網(jw.jinshishi.gov.cn)津市市人事局人事信息網(jsrsrcw.jinshishi.gov.cn)自行下載《津市市紀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填寫后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提交相關證件證書連同有關資料報名。報名須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公務員(參管公務員)身份證明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個人履歷材料及其他有關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張(其中2張在報名表上貼好)。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復印,請自行留存底稿。
五、組織領導
1.市紀委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工作在市紀委常委會的領導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的指導下進行,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委局領導負責,市紀委組宣部組織實施。
2.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完成好每個環節的工作,由市紀委派人全程進行監督。
3.后勤工作由市紀委辦公室負責。
六、其他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本方案如有未盡事宜,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和補充。
原標題:津市市紀委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公告
中共津市市紀委
2015年9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