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金沙縣事業單位招聘37人公告(第一號)
4.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自行下載《金沙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附件3),根據《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報名,用A4紙打印后(《報名表》只收打印表),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貼上應聘人員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2)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如報名信息出現錯誤或與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等環節出示的證件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如應聘人員在報名過程中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5.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1份;
(2)畢業證書復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審核;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并提供原件審核;
(4)《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抽派報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表》及其他材料,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數須達1:3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1:3比例的崗位,按1:3比例調整招聘計劃。減少招聘計劃的崗位,其應聘人員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取消招聘計劃的崗位,其應聘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
因資格審查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五、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數字。
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指定和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請應聘人員不要相信有關培訓宣傳,以免上當受騙。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到報名處領取。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24日上午:09:00 — 11:30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面試
1.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
2.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對殘疾人應聘的,在不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的前提下,可以采取特殊面試方式,具體方式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視其情況研究確定。
3.面試在人社部門的指導下和組織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面試考官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情況現場評分。
4.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