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系統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24人】
為加強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系統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同意,貴州省交通運輸廳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24名。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貴州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局3人;
貴州省交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貴州省交通技術中心)3人;
貴州交通信息與應急指揮中心8名;
貴州省交通宣傳教育中心1人;
貴州交通職業技術學院7人;
貴州交通技師學院9人;
貴州省烏江航道(通航)管理局8人;
貴州省貴陽公路管理局33人;
貴州省遵義公路管理局30人;
貴州省安順公路管理局24人;
貴州省都勻公路管理局15人;
貴州省凱里公路管理局24人;
貴州省銅仁公路管理局40人;
貴州省畢節公路管理局44人;
貴州省水城公路管理局14人;
貴州省興義公路管理局51人;
貴州省交通醫院10人。
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貴州省交通運輸廳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條件
1.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愿意長期從事所應聘職位的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應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
(4)具有勝任應聘職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
(6)符合應聘職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除名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違反單位規定等原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的;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
(7)在讀的全日制學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