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統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公告【招335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2006〕4號)精神,經省交通運輸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同意,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35名。為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貴州省遵義高速公路管理處110人;
貴州省都勻高速公路管理處80人;
貴州省凱里高速公路管理處45人;
貴州省銅仁高速公路管理處55人;
貴州省畢節高速公路管理處18人;
貴州省興義高速公路管理處27人;
以上人員共計335人,具體招聘單位、數量、要求詳見《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數量及要求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報名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愿意長期從事所應聘職位的工作;
(3)身體健康,符合應聘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能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
(4)具有勝任應聘職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放寬到40周歲,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放寬到45周歲;
(6)符合應聘職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除名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因貪污、行賄受賄、違反單位規定等原因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
(6)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
(7)在讀的全日制學生(含2016年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查
報名流程: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 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 → 網上打印準考證
1.網上提交報名申請
報考人員于2015年9月17日9:00至2015年9月21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報名表》(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作為報考者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必須認真閱讀《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方案》中所規定的招聘條件,以及《貴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系統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單位工作人員數量及要求一覽表》(附件一)中的各項要求,確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之后,再根據《職位及要求一覽表》進行填報。否則,錯報、誤報和瞞報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單個崗位的報名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經請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同意后,該崗位招聘計劃減少或取消(注:報名人數指報名后最終進行報名確認并繳費的人數)。
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信息、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原則上要求本人親自報名和填寫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請他人代為填寫報名信息的,視為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相關責任。
2.現場資格審查
網上報名申請完成后,報考人員于2015年9月17日至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4:30攜帶相關材料到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地點見附表3),由招聘單位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