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長興縣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4人】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長興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長人發〔2011〕12號)及《關于編報2015年長興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需求計劃的通知》(長人社發〔2015〕66號)文件精神,結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統一部署,2015年我縣縣屬事業單位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4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1.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具有湖州市常住戶口(含縣區,以2015年9月1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的社會人員;
3.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地和戶籍限制;
4.海外留學人員以及國家承認的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可按社會人員報考;
5.面向我縣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為:參加我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6.上述人員中屬于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于2015年9月17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須同時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和研究生學歷),留學人員須于資格復審前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人員須于報名前(2015年9月17日之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招聘崗位需執(職)業資格的,應聘人員必須在報名前(2015年9月17日之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證書;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經歷、服務期的計算,以全日制學歷證書頒發之日起計算,截止到2015年9月17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應聘人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79年9月11日至1997年9月17日期間出生);
4.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有關規定;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和其他條件。招聘單位根據教育部設置的有關學科目錄結合崗位特點進行審核,并負責具體解釋;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應聘
屬于《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
7、事業在編人員報名需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二、招聘計劃
招聘單位、崗位及具體要求等詳見《2015年長興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與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1.網上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9月11日9:00-9月17日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作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資格初審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根據浙財綜字〔2007〕7號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4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各報名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人員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期間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進行者,視為放棄應聘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四、筆試科目及時間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10月31日上午 9:00—11:00。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的人員名單可在2015年11月下旬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查詢。
報考長興縣文化館音樂崗位的,不參加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按照崗位要求組織專業考試作為筆試分,滿分為100分,考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自行組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的人員應參加資格復審,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縣屬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且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應提供招聘崗位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應聘崗位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放棄面試資格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在規定時間內按該崗位參加筆試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六、面試
根據各招聘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其中,文化館音樂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面試結束后,依據總成績,再按各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為先。
七、體檢、考察、聘用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錄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由各招聘單位自行組織考察,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考生總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對象,并通過長興人事人才網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納入正式事業編制。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八、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均指定在長興人事人才網(http://www.zjcxrc.gov.cn/main)公布,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包括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面試通知、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該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長興縣委組織部干部一科或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九、政策咨詢電話(咨詢時間為工作日時間)
組織部干部一科:0572-6024051,事業單位管理科:0572-6025574。
具體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原標題:2015年長興縣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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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長 興 縣 委 組 織 部
長興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