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桐廬縣事業單位招聘補充公告
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村、社區干部招聘的范圍和對象為:本縣內現任行政村黨組織(村委會)、社區黨組織(居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的人員、“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現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4年9月8日至1997年9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中專、高中及以上學歷;現任社區“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4年9月8日至1997年9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79年9月8日至1997年9月8日期間出生),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選聘到農村(社區)仍在服務崗位的大學生“村官”身份人員、已離開服務崗位或仍在服務崗位但到期解聘不再具有大學生“村官”身份人員均不能報考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村干部、社區干部的崗位(工作人員4)。
參加桐廬縣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目前仍擔任“兩委”委員以上職務并同時符合其它規定條件的人員可報考鄉鎮(街道)綜合服務中心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崗位(工作人員3)。
原標題:2015年桐廬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補充公告
桐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