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浙江紹興市柯橋區事業單位招考選調公告【招33人】
同一崗位資格復審通過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一般應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數。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將在紹興市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布。
6.考試
(1)筆試: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2015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50分(柯橋區小百花越劇藝術傳習中心演員職位和選調職位除外)。各職位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高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5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職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開考職位中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形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7.體檢、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其中:柯橋區小百花越劇藝術傳習中心演員職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根據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工作按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按《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體檢、考察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實施。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招考單位主管部門可酌情申請按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8.公示、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及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錄用對象,并在紹興市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錄用資格。錄用對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上述情況取消錄用資格的,所招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有工作單位的錄用人員,在錄用之前必須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后再辦理錄用手續。
五、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的戶籍以2015年9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截至到2015年9月10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考條件要求嚴格一致(以畢業證書為準)。
3.報考學歷應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招考條件中已有專業名稱,按已明確的專業名稱確定;招考條件專業名稱相符的,則專業名稱加括號有方向性的專業也符合條件;招考條件為專業名稱加括號的方向性專業,則只有此方向性專業符合條件。
5.部分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到2015年9月10日止。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6.報考人員必須在2015年9月10日8:30—9月13日16:00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報考職位為準。
7.報考人員必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8.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紹興市柯橋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9.現役軍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10.涉及本次招考中的部分單位今后若批準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新招聘人員一律不納入參公登記范圍,其人事關系將嚴格按照省、市有關政策執行。
11.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的,須出示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必須在2015年9月3日以后出具的證明方為有效)。
13.屬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5年9月26日現場資格復審時出示區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1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15.其它未盡事宜,可電話咨詢。政策咨詢電話:84126031,報名技術咨詢電話:8456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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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市柯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9月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