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石阡縣事業單位招聘57人公告
八、體檢
(一)體檢對象
體檢人員按所招聘職位計劃數參考人員的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
(二)體檢標準及程序
體檢參照貴州省2015年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及程序進行,體檢醫院由“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做出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組織考察工作。在職考生考察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注重工作實績;未就業畢業生的考察主要側重于表現和現實表現。考察采取查閱檔案、走訪、座談等方式進行,考察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體檢合格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個人檔案提交到“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逾期則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的;
(五)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
(六)不符合招聘范圍、對象、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的;
(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八)在各級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規行為的;
(九)其它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審批
(一)經筆試、面試、體檢及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聘領導小組”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和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上進行公示。
(二)公示結束符合聘用條件的,由聘用單位填報《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關材料,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合格,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復后,按相關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所簽訂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鑒證后生效。
(三)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一年)。
十一、招聘紀律
招聘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從事招聘考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嚴格實行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聘用資格,對違紀的相關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十二、其他
(一)幼兒教師、鄉鎮衛生院、鄉鎮綜合類職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實行選崗聘用。
(二)本實施方案由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石阡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人才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咨詢電話:0856--7652001(石阡縣委組織部)
0856—7623200,7623755(石阡縣人社局)
招聘監督電話:0856—7628081(石阡縣監察局)
原標題:石阡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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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