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區級機關選調基層干部推薦人選公告(皮山縣)
根據《關于做好2015年自治區區級機關選調基層干部推薦人選工作的通知》(和組電明字〔2015〕122號)文件要求,自治區黨委決定面向基層選調一批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懂“雙語”的干部到自治區區級機關工作。為做好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縣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或工作人員。
二、選調人選條件
(一)選調人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政治堅強、立場堅定、敢于擔當。
2、綜合素質好,有培養和發展潛力。
3、少數民族干部有運用國家通用文字寫作的能力,漢族干部能運用少數民族語言交流。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除選調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外,主任科員及以下崗位35周歲以下,須現任相同職務層次的職務。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7、身心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選調推薦人選:
1、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檢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正在任職試用期內或通過競爭性選拔方式任職未滿3年的。
5、與選調機關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及近姻親關系的。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要對推薦人選嚴格把關,堅決防止人情推薦,堅決防止“帶病推薦”。要把政治上強作為第一標準,注意推薦反恐怖反分裂斗爭中表現突出的干部及其子弟。要把懂“雙語”作為基本條件。
2、推薦工作堅持組織推薦與個人意愿相結合;堅持能力素質與崗位要求相匹配;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際、群眾公認;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3、各單位上報時,最多不超過4名,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進行推薦。請于2015年9月15日前將推薦人選《2015年自治區區級機關選調基層干部推薦報名表》(附件一)和《2015年自治區區級機關選調基層干部推薦報名人員匯總名單》(附件二)報縣委組織部審核。所用表格請從皮山政府門戶網或皮山縣黨建網下載。
其他相關的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聯系人及電話:孫松林 13999655852
原標題:關于做好2015年自治區區級機關選調基層干部推薦人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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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皮山縣委組織部
2015年8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