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選調機關公務員4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5年江山市共計劃公開選調公務員4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智選調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愿意履行義務,廉潔奉公;身體健康;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公務員未滿2年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6、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報考非鄉鎮(街道)崗位的。
(二)具體的職位資格條件:參加選調公務員必須是具有江山市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身份的人員,具體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三)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9月10日。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會議室 (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3、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張。繳納考試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門40元。
4、報名方式為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兩種。組織推薦的人選由各鄉鎮(街道)黨委、市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匯總填表后統一上報,上報截止時間為9月10日;個人自薦的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到現場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5年江山市公開選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公務員報名表》,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職位。
5、選調計劃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3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直至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報考職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就業局會議室(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9月19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門。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成績100分。筆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