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務員10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擬在全國范圍內選調科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要求
(一)具有公務員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務員),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學歷;
(三)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資格;
(四)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9月11日后出生);
(五)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無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記錄。
二、報名方式
(一)報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表;
2、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表彰、獲獎證書等證書復印件;
3、身份證、工作證、公務員登記表等身份證明的復印件及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材料;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張(同版);
5、介紹個人情況的視頻(自行錄制,發送到電子郵箱)。
請將以上1-4項材料通過特快專遞配送到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政工科(佛山市三水區西南街道環城路75號,郵編:528100),或者將電子掃描件發送到政工科電子郵箱。聯系電話:0757-87716139、87775357。傳真:0757-87771854。電子郵箱:ssjczgk@163.com。
報名截止時間:2015年9月11日(配送方式的以當地寄出郵戳為準)。
(二)資格初審。根據選調條件,對每位報名者進行初步資格審查。報考者提供的資料應當真實、準確,材料不全或與選調條件不符者不能參加選調。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錄用資格。
我院將根據報名人員的資料情況,確定選調考試人員名單。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考試前提供上述資料原件進行核對。
三、有關程序和事項
(一)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環節。
1、筆試。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運用法律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綜合能力等,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知識能力、邏輯思維水平、口頭表達能力及其他綜合能力。
筆試、面試的時間另行通知,地點均設在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
(二)體檢
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的高低確定擬選調對象。對擬選調對象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標準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由我院決定是否按考試綜合成績依序遞補。
(三)考察
對體檢合格對象先后進行政審、試用兩次考察,政審合格者原則上應在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試用1個月,進一步考察其業務水平、綜合能力、崗位適應性。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資格;根據實際需要,可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轉任
根據筆試、面試成績、體檢及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選調對象并報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組織部(區編辦)審批,辦理轉任手續。
四、其它
(一)報名表下載及佛山市三水區、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簡介詳見附件,或關注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網站(http://jcy.ss.gov.cn)
(二)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監督選調工作,并受理對相關工作人員在選調工作中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監督電話:0757-87709883、87783106。
(三)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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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檢察院
2015年8月2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