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興安盟直及阿爾山市事業單位招聘調整招聘計劃及面方式通知
2015年盟直部分及阿爾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工作已全部結束,根據報名結果和《2015年盟直部分及阿爾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要求,對部分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調整,現將調整后的招聘計劃及各崗位的面試方式予以公布。
應聘烏蘭浩特第二中學及烏蘭浩特市蒙古族初級中學“蒙授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必須用蒙古語作答;應聘阿爾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各“蒙漢兼通人員”崗位的人員必須使用漢語作答;應聘盟直部分及阿爾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其他崗位的人員可用蒙古語作答(須在資格復審通知書上注明并在資格復審時向復審工作人員說明),也可用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
原標題:關于2015年盟直部分及阿爾山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調整招聘計劃及面試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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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安盟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