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3人】
為進一步優化隊伍結構,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公開選調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5年江山市計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具體選調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原則
公開選調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智選調的方式進行。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忠于職守,愛崗敬業,作風正派,團結協作;愿意履行義務,廉潔奉公;身體健康;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在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或審查的;
2、正在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
3、新聘用人員未滿2年的;
4、在現單位工作未滿2年的;
5、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6、在鄉鎮(街道)工作未滿5年,報考非鄉鎮(街道)崗位的。
(二)具體的崗位資格條件:參加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必須是江山市在編在職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市公務員也可報考事業單位選調崗位,但聘用后,公務員身份不再保留);具體選調條件詳見附件1。
(三)年齡要求:40周歲以下(1974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報考環境保護局下屬環境保護監測站“環境監測”崗位的年齡要求為45周歲以下(1969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 年9月10日。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選調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核、辦理相關手續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9月9日至9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六樓會議室 (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3、需攜帶的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張。繳納考試費用參照浙價費[2004]14號文件精神,每人每門40元。
4、報名方式為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兩種。組織推薦的人選由各鄉鎮(街道)黨委、市機關各部門黨委(黨組)匯總填表后統一上報,上報截止時間為9月10日;個人自薦的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直接到現場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5年江山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位報名者限報考一個崗位。
5、選調計劃數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3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核減核銷指標數屆時將向社會公告。報考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報名,退還考試費。
報名者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和委托書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合格后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時間:2015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就業局會議室(江山市區鹿溪北路238號)。
確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領取。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材料外,還須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