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文化廳事業單位招聘藝術類人員公告【50名】
根據《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5〕14號)和《山西省省直部分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精神,經研究決定,2015年山西省晉劇院、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藝術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山西省群眾藝術館、山西畫院等6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50名藝術類工作人員。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專業和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國家承認的相關學歷;
(七)年齡要求中35周歲及以下為1979年8月27日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為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其它依此類推;
(八)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2015年山西省文化廳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類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具體要求)。
(九)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考。
(十)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以上現役、試用期、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均以2015年8月27日為截止日期。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崗位要求
此次共招聘專業技術人員50人。詳見《2015年山西省文化廳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類工作人員崗位統計表》。
四、招聘組織
2015年山西省文化廳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藝術類工作人員工作,在省人社廳、省文化廳指導監督下,由省文化廳和具有獨立人事部門的事業單位組織實施。省文化廳組織山西畫院公開招聘工作,山西省晉劇院、山西省群眾藝術館組織本單位的公開招聘工作,山西藝術職業學院組織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和山西藝術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公開招聘工作,山西戲劇職業學院組織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招聘工作。
五、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考生應持山西省文化廳網下載并如實填寫的報名登記表及本人二代身份證、戶籍證明(包括戶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人員需提供相應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檔案在本單位),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版照片3張(報名表一張、準考證兩張)。
資格審查由各招聘單位初審,省文化廳復核。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到原報名地址領取準考證。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名者自負。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急需緊缺人才或特殊專業崗位報名人數不達規定比例,經報省人社廳核準后可進行招聘考試。
報名時間:從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報名地點:
1、山西省晉劇院報名地點:文源巷9號山西省晉劇院人事科
2、山西藝術職業學院、山西藝術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報名地點:太原市并州東街95號山西藝術職業學院人事組織處;
3、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報名地點: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號山西戲劇職業學院組織人事處;
4、山西省群眾藝術館報名地點:太原市侯家巷20號省群眾藝術館人事科;
5、山西畫院報名地點:迎澤大街378號文藝大廈805室。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