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綦江區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公告【39人】
為適應我區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引進高素質緊缺急需人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區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選拔人才。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9名,詳見《綦江區2015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5年以上;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7.年齡35周歲及以下,取得中級職稱者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取得高級職稱者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時間的前一日。
(二)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現役軍人;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非2015年應屆本科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其學歷(學位)須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方式:報名者填寫《綦江區2015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附表2規定的相關資格證原件且同時提供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對所提供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二)報名地點及時間: 2015年9月7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衛計委所屬崗位的報名截止時間視實際情況而定),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應聘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到下列單位報名。
1.區教委
聯系人:苑興林,聯系電話:023-85880852,手機:13696463624。
2.區衛計委
聯系人:曹繼先,聯系電話:023-85893773,手機:15111836799 。
(三)招聘程序
1.資格審查。用人單位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了解應聘考生的基本情況。
2.考核
考核采取專業科目測試或實際操作+面試的方式進行。
(1)專業科目測試或實際操作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職業道德,分值100分,專業測試或實際操作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1:2的比例(如緊缺急需崗位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也可以等額進入面試,但面試成績必須達到本面試組的平均成績)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分值100分,成績當場公布,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考官對考生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最后成績在60分以下的,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