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東至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1人】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疾旃ぷ饔烧衅竼挝恢鞴懿块T組織實施??疾靸热葜饕☉刚叩乃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同一個招聘崗位涉及不同事業單位的,按照最終成績從到低分順序,由考生選擇聘用單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聘用的或者未在規定時間報到上班造成的缺額,在同崗位應試人員中,按考生最終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有關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考務安排、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報批聘用等有關信息在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陸續公布。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主管機關等有關部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三)本公告由東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執行。
咨詢電話: 東至縣人社局 0566-7016873
監督電話: 東至縣監察局 0566-7026613
上述咨詢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原標題: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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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東至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共31名).xls
東至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8月1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