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鳳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4人】
為適應我縣事業發展需要,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編委會議研究決定,同意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鳳陽縣2015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四、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計算:30周歲以下為“198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計劃等信息于2015年8月14日同時在鳳陽縣政府網、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等網站上統一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28日~2015年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報名地點: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一樓會議室(政務新區)。
咨詢電話:0550-6735941(報名期間使用)。
3、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三張。在職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2)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對其他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研究后,可按2:1開考。比例不足的,相應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原報考人員可在崗位調整信息發布后2日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4)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審查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
(5)筆試應聘人員務必于2015年9月11日憑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6)招聘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等有關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三)筆試
1、筆試對象。崗位代碼為20150115以外的所有報考人員。
2、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見附表各崗位專業考試類別)兩科。卷面分值均為100分。
3、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包括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等。《專業知識》類別詳見《崗位計劃表》。
4、筆試時間和地點。
考試時間:2015年9月12日。上午:8∶30~11∶30 《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鳳陽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
筆試成績為《公共基礎知識》(占40%)與《專業知識》(占60%)合成成績。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于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聘用。
(四)面試
1、面試工作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縣衛計委負責組織實施,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和紀律要求實施。
2、面試人員的范圍。報考縣級醫院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或副高及以上職稱(崗位代碼:2015015)的人員。
3、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具體辦法和內容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考官組由7名人員組成。面試成績為去掉1個最和1個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數的平均得分,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工作方案及相關信息在鳳陽縣政府網、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內容包括: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五)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考生筆試成績相同,以《專業知識》成績高低排序;《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增加面試程序。
體檢工作由縣人社局和招考部門共同組織,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和招考部門共同組織,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復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組應全面、客觀、公正地考察應聘人員,廣泛聽取意見,查閱相關檔案資料,并據實填寫考察材料。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筆試(面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從考試、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鳳陽政府網和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履行相關審批程序,下達聘用文件。衛生系統招聘的畢業生需在聘用后2年內(含試用期)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未取得執業資格的予以解聘。
鄉鎮衛生院新進人員統一納制內管理,其工資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其他新進人員由聘用主管單位統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和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六、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6722407)。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違紀處理規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要求,嚴格執行人事考試政策,規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本公告相關事項由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原標題:鳳陽縣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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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