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內蒙古烏海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78人】
根據《烏海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8名,其中:教師161名、其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7名。招聘計劃包括“普通類崗位”招聘計劃、“項目人員”崗位招聘計劃,詳情請閱讀《烏海市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
1.具有烏海市戶籍的人員;
2.全日制普通高等烏海生源的畢業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下同);
3.不具有烏海市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①在烏海市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
②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③部分不限戶籍的崗位,具體情況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應往屆高校畢業生,具有國家承認的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具體情況見《招聘崗位表》;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7年8月12日至1980年8月12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報名的,年齡可放寬到40歲;部分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情況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9.應聘人員所專業須與報考崗位所設學專業一致,不得跨專業報考,對專業的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截止到2015年8月12日。
(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本次公開招聘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
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或在2015年8月12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5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凡是到2015年8月12日,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制)的,不能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高校畢業生中小企業人才儲備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具有烏海戶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