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市富陽區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招聘公告【70人】
為滿足我區部分事業單位和區屬國有企業補充工作人員需要,根據《富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富政〔2006〕65號)、《富陽區國有企業人員管理辦法》(富國資辦〔2015〕28號),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用)工作人員。招聘(用)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全面考核和擇優聘用的方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用)計劃
2015年富陽區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4名,部分區屬國有企業計劃招用工作人員16名。具體招聘(用)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杭州市富陽區部分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公開招聘(用)工作人員計劃表》,可登陸富陽人才網(http://www.fyrc.net/)查詢。
二、招聘(用)對象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2、富陽區戶籍并已取得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和資歷;富陽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及具有副高職稱以上的人員戶籍不受限制。
招考計劃中部分職位對戶籍、生源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計劃表執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能勝任崗位工作;
5、年齡要求在18-35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部分職位可放寬至40周歲(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部分招考崗位所要求“有年限工作經歷的”是指在企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或曾在軍隊服役、個體經營,工作累計所需年限的經歷。“有年限相關專業工作經歷的”是指從事與專業有關的工作累計所需年限的經歷。報名時提供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和養老保險證明)或專業工作經歷證明(由工作所在單位提供)。在全日制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范圍及對象:2013年及之前招聘到我區村(社區)工作的大學生村官,現在編在崗且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的人員;在我區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照實際報考。
面向社區工作人員招考范圍及對象:
(1)職位1:富陽區行政區域內現任社區黨組織、居委會副職及以上職務且連續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
(2)職位2:富陽區行政區域內社區、居委會現在職且連續工作時間滿3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員。
面向協警招考范圍及對象:具有富陽區常住戶口,現在協警崗位且連續工作滿3年以上,崗位有其他要求的按招聘(用)計劃報考。
區屬國有企業招用崗位中涉及的建工類和計算機、電子、通信類工程師職稱條件范圍,按招考計劃表中注明的專業職稱審核。
具有公務員、事業身份人員須征得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報考。
有關資格條件、入戶時間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21日。
能夠在2015年8月21日前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崗位條件的可以報考。
報考人員專業資格按《2015年杭州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資格審查辦法》審查,專業明確的按明確專業要求進行審查,要求為學科門類的按對應的學科門類專業進行審查。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發〔2014〕149號),屬于第十二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用)活動。
三、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用)報名工作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
2015年8月21、22日兩天(上午8:40—11:30,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
富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樓交流大廳(富春街道迎賓北路166號永和大廈)。
3、報名手續: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社會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5年應屆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的按社會人員要求提供材料,未取得的須提供畢業生就業協議及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部分職位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工作年限的須帶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還應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15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必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報名時,報考面向大學生村官職位的須經組織部門現場確認;面向社區工作人員報考職位須提供社區、居委會及所在鎮、街道所出具資格審核及同意報考的證明,由區民政局負責審核后報招聘單位;面向協警報考職位須提供公安出具資格審核及同意報考的證明。另隨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到對應的報名點接受資格審查,審查通過提交《2015年富陽區部分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或《2015年富陽區屬國有企業招用工作人員報名表》(各一式一份,可在富陽人才網www.fyrc.net下載),并同時繳納考試費40元。困難家庭的報名人員在現場報名時,提供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原件,經審核后,可免繳考試費。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用)崗位計劃1:3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
準考證發放時間為9月2日1天,領證地點:富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1樓交流大廳(憑考點、試場號及座位號領取,具體考點、試場號、座位號8月31日在富陽人才網公布并可查詢)。
4、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在現場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否則將取消報考資格。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各占總成績的50%。
(一)筆試
筆試科目為一門,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寫作》,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9月5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試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二)面試
根據招聘(用)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在2名及以下的崗位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實施3天前,面試入圍人員按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須知,在領取面試通知書前,有面試對象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可在本招考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從到低分按招聘(用)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在該崗位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聘(用)崗位計劃1:1比例進入考察,考察內容、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標準進行。考察結果不宜招聘(用)的,按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體檢、考察。考察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招聘(用)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六、公示及聘用
經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富陽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辦理相關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
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中,凡報考具有承擔行政管理職能類事業單位的人員,聘用后若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其人事關系將嚴格按照省、杭州市參公有關政策執行。
區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單位開展公開招聘(用)工作人員考試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我局無關。
本公告由富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報考過程中出現的其他違紀違規情況可直接向招考主管部門反映,招考監督咨詢電話:63323367、61761299。
原標題:2015年杭州市富陽區部分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統一公開招聘(用)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2015年富陽區部分事業單位及區屬國有企業公開招聘(用)工作人員計劃表
杭州市富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8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