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平輿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4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的《駐馬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
一、招聘計劃、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計劃招聘人員114名
1.縣委組織部所屬縣專家人才服務中心1名;
2.縣委、縣政府督查局信訪信息中心3名;
3.縣委黨校4名;
4.縣扶貧辦所屬縣扶貧培訓中心1名;
5.縣農科站1名;
6.縣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10名,其中,縣小洪河陽城管理所2名,縣小洪河廟灣管理所2名,縣小洪河楊埠管理所2名,縣汝河蛟停湖管理所2名,縣汝河老王崗管理所2名;
7.縣氣象局所屬縣人工影響天氣中心6名;
8.縣質監局所屬縣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1名;
9.縣統計局所屬縣能源調查中心1名;
10.縣財政局所屬鄉鎮財稅所5名(雙廟鄉財稅所、十字路鄉財稅所、老王崗鄉財稅所、李屯鎮財稅所、高楊店鎮財稅所各1名);
11.縣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9名,其中縣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中心1名,鄉鎮勞動所8名(雙廟鄉勞動所、老王崗鄉勞動所、萬冢鎮勞動所、射橋鎮勞動所、陽城鎮勞動所、廟灣鎮勞動所、東和店鎮勞動所、楊埠鎮勞動所各1名);
12.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大隊10名。
13.縣教育體育局所屬事業單位62名。其中平輿縣直第二幼兒園4名、平輿縣實驗幼兒園30名、平輿縣第八初級中學28名。
具體擬聘用人數及要求詳見本簡章后附的《2015年平輿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擬聘用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年齡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擬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