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松溪縣環境監察大隊競聘上崗公告【招4人】
為加強縣環境監測、環境監察執法機構標準化建設,落實《南平市環保局關于省委督導組葉繼革組長指示及市政府林寶金市長批示的函》以及松溪縣國家生態縣創建推進會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縣環境管理工作,充實環保隊伍,擬面向全縣公開競聘上崗4名環境監察人員。現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第三章第十條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競聘上崗工作原則
競聘上崗工作堅持面向基層、德才兼備、人崗相適、以德為先的選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把政治素質好、工作實績突出的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到環保隊伍工作。
二、競聘上崗名額
松溪縣環境監察大隊工作人員4名。若報名人數低于競聘上崗名額,則按差額競聘上崗原則確定競聘上崗名額。
三、競聘上崗對象
競聘上崗的對象為松溪縣除教育部門外在編在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四、競聘上崗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情操;
2、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
4、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到執法大隊的必須放棄參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身份。
5.身體健康;
6、近3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
五、競聘上崗程序
競聘上崗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和筆試、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具體程序及辦法如下:
(一)發布公告
在縣政府、人社局、環保局門戶網站上發布公告,時間為2015年8月7日—14日。
(二)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5年8月17日--18日。正常上班時間,共2天。報名時間截止2015年8月18日18:00。
2.報名地點:松溪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3.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第一學歷和學歷)、學位證書、編制卡等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3張1寸免冠半身照片、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近3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2)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松溪縣環境保護局競聘上崗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
4.資格審查
由縣環境保護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競聘上崗工作過程,如報考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競聘上崗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同類競聘上崗。
5、準考證的領取
報考人員于2015年8月21日到縣環保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工作由縣人社局、編辦、環保局共同組織實施,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筆試內容主要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環境保護法》(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修訂的)、環境保護部令28號、環境保護部令29號、環境保護部令30號、環境保護部令31號、環境保護部令32號。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時間為2015年8月25日,下午 15:00-17:00,考場設在環保局2樓會議室。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2.考核: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排名,按照與競聘上崗計劃1:1比例確定考核對象。若同等分數,則借用或曾經借用縣環保局人員;若同時滿足條件,則以工齡長者;若仍同時滿足,則第一學歷高者)。
考核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等情況。
3.公示: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在縣政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4.審批: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競聘上崗的,經縣編委會研究同意后,由縣人社局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
六、紀律要求
競聘上崗工作嚴格遵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七、咨詢電話
本方案由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縣環境保護局辦公室電話:0599-2321439
原標題:關于競聘上崗環境監察大隊工作人員的實施方案
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中共松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松溪縣環保局
2015年8月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