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安順市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88人】
為加強我市基層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鄉(鎮)事業單位專業人才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做好2015年專項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5]140號)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8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中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制定《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報考信息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公開,規范操作,程序到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考點及考務工作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統一部署、分級負責”的辦法。根據招聘考試計劃,按照相對集中、方便考務工作的原則,在西秀區、平壩區、鎮寧自治縣、關嶺自治縣、紫云自治縣、經濟技術開發區、黃果樹風景名勝區、龍宮風景名勝區分別設置考點。各縣(區)所轄考點原則上設在本縣(區)政府所在地。由市招聘辦統一部署,各縣(區)招聘辦負責本轄區內考試考務工作。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
全市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招聘388名,各招聘崗位詳見《安順市2015年鄉(鎮)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學歷的尚未就業的應往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3、本縣(區)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
4、本縣(區)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駐安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
5、本縣(區)少數民族鄉(鎮)以當地少數民族語言交流為主的“雙語人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8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報考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5、本省戶籍(截止2015年8月13日戶籍在貴州)或本省生源尚未就業的人員,學歷要求在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省外戶籍尚未就業的人員,學歷要求在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報考水利專業崗位的尚未就業人員,學歷可放寬至中專(職高)。報考衛生護理專業和幼兒師范專業崗位的尚未就業人員,學歷可放寬至中專(職高),限本縣區戶籍(截止2015年8月13日戶籍在本縣區),提供戶籍證明進行資格復審。
6、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在安順市服務的原基層服務項目(“選聘到村任職”、“一村一大學生工程”、“三支一扶”<支教、支醫、支農、扶貧>計劃和“高校畢業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簡稱為“基層服務項目”)現在崗和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須持服務地縣(區)以上引導辦或市、縣兩級團委(項目辦)出具的證明(原件)或服務期滿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7、本縣(區)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限在本縣(區)擔任滿1屆(連續三年任職)以上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任職時間按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計算,學歷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不限專業,限報考本縣(區)鄉(鎮)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考生須持本縣(區)鄉(鎮)黨委出具當選及任職期滿1屆以上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經本縣(區)委組織部門進行資格復審。
8、本縣(區)戶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限退役前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報考;考生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9、駐安部隊現役軍人隨軍家屬。須提供部隊所在地雙擁辦出具的軍人所在單位及職務、家屬姓名證明(原件)和本人婚姻證明(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
10、本縣(區)少數民族鄉(鎮)以當地少數民族語言交流為主的“雙語人才”。須具備中專(職高、高中)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少數民族鄉(鎮)小學“雙語教學”崗位的,還須具備師范類中專及以上學歷。
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于2015年8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開始,在各縣(區)招聘辦指定的地點進行少數民族語言測試(以當地少數民族交流語言為主的語言測試),測試合格者才能進入筆試環節。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