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屯昌縣選拔科級領導干部4人公告(第1號)
為進一步深化屯昌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選準配強科級領導班子,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拔部分副科級領導干部,現予以公告。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和名額
(一)行政單位職位
1.縣農業局副局長1名;
2.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1名;
3.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1名;
4.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地震局)副局長1名。
(二)事業單位職位
縣農博局(招商局)副局長1名。
二、公開選拔的資格條件及專業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七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和專業知識水平;愛崗敬業,有一定的工作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較好的工作業績;清正廉潔,作風正派,有較好的群眾基礎,社會公認度高。
3.2012-2014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4.身體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學歷: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年齡:①公務員(含參照管理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②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干部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任職:在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任科員(股級)滿3年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國有企業干部須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以上條件中的年齡、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1日。
(三)專業要求
1.縣農業局副局長職位:農學相關專業,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業工程類相關專業。
2.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職位:經濟學類、金融學類、財政學類、經濟與貿易類、統計學類、工商管理類(審計學)相關專業。
3.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位:建筑學類、土木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房地產開發與管理)相關專業。
4. 縣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地震局)副局長:工學相關專業。
5.縣農博局(招商局)副局長職位:農學相關專業,農業經濟管理類、農業工程類、工商管理類相關專業。
(四)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選拔:
1.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人員;
2.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
3.受黨紀、政紀處限未滿的人員;
4.違反《海南省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的人員;
5.參加非法組織或有其他違法情況的。
三、公開選拔的程序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醞釀人選、討論決定、公示與任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海南日報、海南黨建網、南海網、屯昌縣政府網站、屯昌黨建網和屯昌縣電視臺等媒體上發布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0日至31日。
2.報名時須提交材料:(1)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任職文件、計劃生育證明(已婚)和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復印件;(2)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同底彩色近照4張;(3)《屯昌縣2015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及資格審查表》一式兩份。報名者須如實填寫本人有關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4)縣外單位報考人員,須在報名時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省直屬單位只需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報名資格。
3.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報考者可直接攜帶以上材料到中共屯昌縣委組織部干部科(屯昌縣委辦公大樓四樓)報名。報名接待時間: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2)網上報名:登陸屯昌縣黨政網(http://tunchang.hainan.gov.cn公告公示欄)下載《屯昌縣2015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及資格審查表》,填寫后發送到電子郵箱854678192@qq.com,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將相關報名材料送到中共屯昌縣委組織部。
報名咨詢電話:67811220 聯系人:梁程
4.報名注意事項:報考人員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紀委共同負責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準予應試的人數與報考職位的比例一般應不低于10: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可從報考其他職位符合條件且服從調劑的人員中調劑補充。調劑后仍不足的,取消該選拔職位,報考該職位的人員可在3日內改報其他職位。
(四)組織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按50%的比例計入綜合成績。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1:6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名單將通過屯昌縣黨政網向社會公布。
2.面試。組織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等能力。滿分為100分,按50%的比例計入綜合成績。
筆試、面試由縣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筆試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組織考察: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按職位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進行考察。
(六)討論決定:召開縣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人選。
(七)公示任職:按照《海南省黨政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實施辦法》及有關規定,將擬任人選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限滿后,若未發現擬任人選存在影響任職的重大問題,即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
四、紀律監督
屯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將對本次公開選拔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考生在報名、筆試、面試中存在弄虛作假等舞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其公選資格。工作人員在公選過程中違反有關政策法規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監督舉報電話:67813472
原標題:屯昌縣2015年公開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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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屯昌縣委組織部
2015年8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