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青田縣環境監察大隊選調公務員4人公告
青田縣環境監察大隊為承擔行政職能類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選調4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選調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考試、擇智選調的方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選調基本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工作責任心和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二)本縣在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
(三)年齡要求,環境執法一:35周歲及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環境執法二:40周歲及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司法或公安系統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選調崗位及要求
三、選調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報名者按要求填寫《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青田縣人事網www.qtrs.gov.cn下載中心可下載),報名須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同時提交身份證、學歷證書、任職文件或(從業)資格證書,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2張。
報名地址:青田縣環境保護局(臨江東路52號)
報名時間:8月6日-8月7日。
(二)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青田縣環境保護局對報考人員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確定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達不到2:1的,相應減少招考計劃或取消考試。
(三)考試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實行閉卷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總報名人數與招考計劃比例少于4:1或本次選調總報名人數少于20人的,不進行筆試,直接面試。
3、考試實行總分百分制,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匯總計算總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總成績相等,取筆試成績高者。選調入圍人員通過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示。
(四)選調
選調入圍人員經考察后,按有關規定辦理選調手續。選調對象在接到選調通知后,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選調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選調資格。
本通告由青田縣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關于2015年青田縣環境監察大隊公開選調公務員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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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縣委組織部
青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青田縣環境保護局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