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信陽淮濱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55人】
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規定,結合該縣事業單位用人需求,經縣委、縣政府同意,報上級有關部門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崗位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時間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符合招聘崗位學歷的要求;
5、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7、戶籍要求:全日制專科學歷限淮濱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大學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不受戶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3、本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新進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6、不符合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法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及地點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淮濱縣行政審批中心(縣財政局一樓)。
(二)報名方法及要求
1、報名時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從業資格證(報考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應屆畢業生暫未發報到證的,提供院校就業處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生及學歷、學位、專業證明或就業推薦書,已經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還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到報名點報名。
報名時填寫《淮濱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現場報名,并進行信息采集,每科收取考試費用30元。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與整個考試聘用過程中使用的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必須一致。
3、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2: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擬招聘人數。對于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報考人員可以重新選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不愿重新選報的,退還所繳納的考務費。
4、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隱瞞、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5、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到報名地點(淮濱縣行政審批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招聘辦法
公開招聘按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