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營山縣面向大學生村干部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據中央組織部等6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和中共南充市委組織部、中共南充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解決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就業問題的通知》(南組通字〔2014〕75號)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擬面向全縣大學生村干部公開招聘6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公開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其中:鄉鎮15名,鄉鎮衛生院15名,鄉鎮農業服務中心21名,鄉鎮社會事業中心9名(具體單位、崗位及名額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范圍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面向營山縣2015年7月30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且未被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并完全符合本公告其他條件和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任滿1個聘期(2013年7月30日以前選聘的大學生村干部)。
2、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附件2)。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所獲專業名稱,應與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條件”兩欄分別完全相符;不符者,請勿報考,否則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計劃生育子女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的,尚不通過影響期的;
(5)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 6號令)和《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6)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統一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崗,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的方式進行。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1、報考鄉鎮小學教師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4日(工作時間內)。
2、報考鄉鎮衛生院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8月11日(工作時間內)。
3、報考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相關崗位的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7至8日(工作時間內)。
(二)報名地點: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營山縣朗池鎮正西街48號縣政府大院)。
(三)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委托報名,逾期不予補報。符合報考條件人員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相關人員從業資格證(報考相關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須提供)、聘用合同(含續聘合同)、年度考核表等有效證件資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從業資格證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近照3張,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表》,初審合格后方可報名。
報名結束后,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對應聘人員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報考資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提供虛假證件、證明(資料)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本次公招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考試費。
(四)報名要求
1、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本《公告》,了解相關政策和招聘崗位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后,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
2、每位報考者報名時不報具體單位。
3、報考者報名時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地提供個人信息和材料,不得隱瞞有關問題或提供、填報虛假信息及材料。報名時必須在報名處留存有效聯系方式(留有座機號碼的要注明區號,留存手機號碼時要注明本地手機或外地手機)。
(五)筆試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1、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的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人才緊缺崗位,經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可放寬到2:1.
2、崗位調整:招聘崗位的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總名額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開考比例的,按規定調減或取消招聘名額。招聘崗位調整情況,將于考試前2天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向社會公布。
(六)領取《準考證》
1、所有通過資格審查并報名者,在報名時間結束后次日下午16:0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2、所有報考者在考試當天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報考鄉鎮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采取《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專業知識》筆試的方式進行;報考鄉鎮衛生院及鄉鎮農業服務中心、鄉鎮社會事業服務中心相關崗位的考生采取《綜合知識》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
(一)成績計算
1、報考鄉鎮小教師崗位成績計算辦法:
《專業知識》筆試成績=小學《語文》×50%+小學《數學》×50%;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