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慶永川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和貧困大學生招聘公告【招403人】
(二)考察
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察,并再次對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等進行復查,并做出考察結論。
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及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等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對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送主管部門審核,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級;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招聘資格,并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十、其他
(一)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擬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等證件,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請考生在招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號碼全天24小時暢通,并注意在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ldj.cqyc.gov.cn/Page/Index_zw.aspx)站上查詢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本簡章由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1.招考政策咨詢電話:023-49822425。
2.網上報名技術及照片審核咨詢電話:023-49477602。
3.筆試考務咨詢電話:023-49477602。
原標題:永川區2015年面向社會和貧困大學生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點擊下載>>>
4、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上半年修訂).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