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富川縣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招聘公告(面向高校)【4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賀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賀人社發〔2013〕53號)等規定,富川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擬面向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4名(詳見附件1)。招聘公告、崗位、條件等信息于2015年7月17日起在賀州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HEZHOU/index.htm)及區內外部分高校網站上發布。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須具有崗位所需條件(詳見附件1),范圍主要為全國院校全日制應往屆博士、碩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國家承認學歷的海外博士、碩士畢業留學生。以上均不含定向培養、委托培養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良好的品行,學習成績優良;
3.身體健康,符合有關體檢標準。
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非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在報名前提供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2015年應屆(2015年7月31日前畢業)畢業生應聘的,學歷、學位證書必須在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前提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組織、人社、編制、招聘單位等部門組成招聘工作組,在富川縣設考點進行現場招聘。
按有關規定,此次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步驟為:發布公告、接受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其中,報考人員為博士研究生學歷,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不參加面試,直接進行體檢、考核。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