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宜賓市南溪區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公務員7人公告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充實人才隊伍力量,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四川省范圍內公開考調7名公務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調單位、名額及崗位
本次公開考調單位為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羅龍街道辦事處、大觀鎮人民政府、汪家鎮人民政府、黃沙鎮人民政府、馬家鄉人民政府、林豐鄉人民政府,考調名額7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2015年宜賓市南溪區公開考調公務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范圍、對象和基本條件
(一)范圍、對象
四川省范圍內(南溪區除外)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并須符合《崗位表》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公務員。
(二)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質好,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有較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具備計算機基本操作技能。
2.身心健康,體檢合格,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
3.符合本公告中《崗位表》要求的具體條件和資格。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報考者不得報考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有回避情形的職位。
報考者的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三、報名、資格審查及領準考證
本次公開考調的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收報名費。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17日—7月23日。
(一)報名
1.明確要求。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
2.填報信息。符合條件的報考者下載并按要求如實準確填寫《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2015年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公務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并將此表發至郵箱360339611@qq.com。同時應保持本人在《報名信息表》上所留的聯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聯系電話留錯或不通暢導致不能參加考試等環節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區人社局負責進行,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全過程,在考調的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報考或考調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報考者請于2015年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帶上以下材料到宜賓市南溪區人才交流中心(宜賓市南溪區政務中心)參加資格審查。
1.貼近期免冠證件照片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簽字同意報考,加蓋公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需加蓋公章)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照1張。
(三)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資格審查結束一并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一)筆試。筆試由南溪區人社局統一組織,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7月25日(周六)進行(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成績統一于2015年7月26日8:00在南溪區人才交流中心(政務大廳內)公示。
(二)面試。面試由南溪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考調名額1:3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如果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相同的情況,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對參加考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所有參加考試人員均進入面試。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2.領取面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2015年7月26日8:00-9:00 在宜賓市南溪區人才交流中心(政務大廳內)。
3.面試時間、地點見考調面試通知單;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單、本人有效身份證按面試通知單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對面試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職位,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低于75分者視為不合格,不得進入下一考調環節。
(三)考試總成績
面試后,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考試總成績在三江人才網、宜賓人事考試網公布。
五、體檢
1.體檢由區人社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2.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3.體檢費用由報考者個人承擔。
4.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2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因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考調單位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素質情況確定遞補參加體檢的人員。
六、考核
考核由考調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現實表現情況、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與報考相關的人事檔案等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和報考資格進行核實確認。考察工作結束,根據綜合考核和政審情況決定考調人員。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由區人社局確定為擬調人員,并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三江人才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調人員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專業、學歷、考試成績,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調動。
八、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無異議人員由區人社局按相關規定辦理正式調動手續。所有擬考調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善相關調動手續,對不能按期辦理完調動手續的,取消考調資格。
九、紀律與監督
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考調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調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按省人社廳、省監察廳印發的《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政紀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特別提示
考調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區人社局在宜賓人事考試網、三江人才網上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調動的,責任自負。
十一、有關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831—3333346 監督電話:3330479
原標題:宜賓市南溪區2015年面向全省公開考調公務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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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市南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1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