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東珠海香洲區招聘綜合治稅協稅員公告【招10人】
因工作需要,香洲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綜合治稅協稅員10名,現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及招聘人數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資格條件及招聘人數
詳見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方式:現場報名,可由他人代報名;
2.時間:2015年7月10日(星期五)至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時,下午2:30-5:30時(周日不接受報名);
3.地點: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興華路5號(珠海市七中對面);
4.報名資料:
①《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公開招聘綜合治稅協稅員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填寫并簽名);
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③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④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張
代報名的還需提供代報名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以上資料原件審核后退還,復印件留存。
(二)資格審查
應聘者經現場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繳納考務費50元后發放準考證(特困大學生、下崗失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憑相關證明免繳考務費)。
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按1∶2,如低于該比例則按比例減少招聘人數。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側重考察應聘者基本素質及職位所需知識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時間: 2015年 7月21日(星期二)。
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確定后,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排名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按各職位招聘人數分段計算,具體函數為:
其中:x代表招聘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
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于筆試結束后2日內在珠海市人才網 “政府招聘”欄公布,不再電話通知。
2.面試
面試側重考察應聘者履行崗位職責應具備的素質與能力。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時間: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
地點: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事項,于面試結束后當日在珠海市人才網 “政府招聘”欄公布,不再電話通知。
面試結束后,面試合格的人員依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所在職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遇最后一名入圍人員總成績同分且超出招聘人數時,同分人員按面試成績的高低擇優確定體檢人員;若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對同分者再次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的高低確定體檢人員。
(四)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產生的空缺可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按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
體檢合格人員提供戶口本原件備查,以及真實、有效的計劃生育證明和無犯罪記錄證明后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珠海市人才網公示3天。公示期間未收到情況反映,或收到情況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員,影響聘用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聘用
聘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三年,由勞務派遣公司負責發放薪酬待遇。
四、其他
(一)咨詢電話:0756-2134305,0756-2133696(區人力資源中心);監督電話:0756-2523079(區監察局)。
(二)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的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人員,由區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四)招聘過程中出現特殊情況,由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原標題:香洲區公開招聘綜合治稅協稅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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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洲區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服務中心
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5年7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