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南通市三支一扶考試資格復審須知
一、復審對象
按照省統一要求,對參加筆試并取得擬入面試人選資格的報名者進行資格復審。
二、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7月14日(周二)9:00-12:00
地點:青年西路109號東方大廈1號樓5樓第5教室
三、復審程序
1.復審對象憑身份證領取并填寫《南通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資格復審登記表》,簽訂誠信承諾書;
2.核對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核對報考對象、就業狀況、專業要求、從業資格狀況等是否符合報考要求;
4.資格審核通過者,發放面試通知。
三、所需材料(☆為必備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4.相關專業從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困難家庭情況證明材料:
(1)零就業家庭:居民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家庭成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
(2)城鄉低保家庭:居民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城鎮特困職工家庭:居民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縣級以上總工會出具的特困職工待遇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以下政治面貌、獎勵、任職、社會實踐成果等情況以校(院)、證書頒發部門提供的書面證明(聘書、獲獎證書)為準。
(1)政治面貌:中共黨員(預備黨員)
(2)獎 勵:國家、省、市、校、院(系)級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團員團干、學生黨員、畢業生榮譽稱號,校級二等以上獎學金、單項一等獎學金、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3)任 職:校學生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校學生會、團委各部部長,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團總支副書記、院學生會、團委各部部長,班長、副班長,團支部書記、副書記等。
(4)社會實踐:取得一定成果并有校級以上相關獎勵證書。
四、其他
所有畢業生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可靠,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并查實,將取消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之中。
原標題:2015年南通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資格復審須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