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阜康市社區編外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為加強社區建設,規范管理,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編外工作者20名。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阜康市行政轄區內戶籍或生源的大專院校畢業生、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復轉退軍人;阜康市行政轄區內戶籍或生源、且在阜康市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社區勞動協管員和農村警務室協警。
學歷證書須獲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及職位報考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5、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工作經歷等涉及時限要求的,均截止至2015年7月10日。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單位開除公職的;
3、因犯錯誤被處分且處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司法部門調查的;
5、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筆試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筆試成績加10分;
(2)復轉退軍人,筆試成績加5分;
(3)在阜康市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服務期滿1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
(4)在社區勞動崗位工作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勞動協管員,筆試成績按照每服務滿一年加2.5分進行累計,不超過10分;
(5)在農村警務室工作滿1年(以整年計算)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協警,筆試成績按照每服務滿一年加2.5分進行累計,不超過10分;
(6)符合上述兩項及以上條件的不累計加分,按照就高的原則加分。
三、招聘崗位
因維穩工作及基層工作需求,計劃招聘20名。阜康市行政轄區戶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男性。其中,回族4名、哈薩克族4名、維吾爾族2名,其他10名不限民族。具體詳見《2015年阜康市公開招聘社區編外工作者職位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根據《2015年阜康市公開招聘編外社區工作者工作實施方案》安排,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簡章》
7月10日,由市民政局統一通過“阜康之窗”(www.fk.gov.cn)網站面向社會發布《簡章》。
(二)現場報名、資格審查
考生于7月10日至17日正常上班時間內,持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等崗位所需的證明材料,填寫《2015年阜康市公開招聘編外社區工作者報名表》(附件2),到阜康市民政局社區建設辦公室現場報名,并現場資格審查。
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于7月22日到市民政局社區建設辦公室領取準考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