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黃山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87人】
為做好2015年度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規定,現就2015年度黃山市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2015年度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87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7月 8日起同時在中國黃山網(http://www.huangshan.gov.cn/)黃山先鋒網(http://www.hsxfw.gov.cn/)、黃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黃山市人事考試網(http://www.hsrskp.cn/下同)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畢業生(其中護理、幼兒教師崗位學歷放寬至大專及以上,區縣公路局崗位學歷為本科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30周歲以下”為“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報考條件”中的工作經歷要求,按足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黃山市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5年7月17日9:00至7月21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黃山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護照)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至7月21日17:00前可隨時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7月 22 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7月23日16:00前登錄黃山市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兩科共計90元)。報考人員通過易寶支付平臺支付考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統考筆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考生于2015年7月 27 日至7月28日期間,到市辦理減免筆試考試費用審核確認手續(地址:黃山市屯溪區黃山東路89號)。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和低(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