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萬安縣事業單位招聘42人公告【招42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萬安縣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崗位設置所需條件要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德才兼備人才。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縣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情形。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單位、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萬安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崗位表》(附件1)。
2.專業分類按贛人社發〔2012〕86號文件執行。年齡截止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分別在吉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萬安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7月20日至7月31日(雙休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股(萬安縣城河西人力資源市場四樓),聯系電話:0796—5839805。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執業資格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各1份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萬安縣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表》(附件2)1份。外縣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報考萬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礦山監管崗的還須提供從事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5.報名程序:應聘人員持報名所需材料交報名點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審查合格后,現場辦理報名、繳費手續。報名費按有關規定收取。
6.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特殊崗位的招聘,如達不到這一比例的,經批準,可適當降低比例。
7.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萬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有關用人單位聯合進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弄虛作假、條件不符合的,取消其應聘資格,不退回報名費。經審查合格人員帶身份證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股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由筆試、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各為100分。衛生局下屬事業單位職位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分別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其他職位考試總成績由筆試和面試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合成。
1.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指定范圍和教材,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由萬安縣人社局組織實施。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