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廣西梧州市公務員考試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通知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報考計劃錄用人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職位的人員,其面試成績要達到當天所在考官組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方為合格”等有關規定,現將本市7月4日、7月5日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和降低所在考場面試平均分5分的職位公布如下:
一、7月4日面試1:1職位(見附件)
二、7月5日面試1:1職位(見附件)
原標題:關于2015年梧州市公務員錄用面試1:1職位所在考場平均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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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梧州市委組織部 梧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7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