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瀘縣業余體育招聘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職人員、非在職人員。
二、選聘崗位及名額
瀘縣業余體育(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1名。(詳見附件1《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崗位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思想政治素質好;
4.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具體條件 (詳見附件1《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其中: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學歷以畢業證書為準;其他條件以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印發的文件為準。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行政開除處分的;
2.有違紀違法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
3.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5年7月6日至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雙休日除外);
3.報名地點:瀘縣文體新廣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830-8180049);
4.報名時所需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2015年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兩份(詳見附件2);
(3)本人近期2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4)報考人員如系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二)面試
根據報名情況,對資格審查合格者由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組織面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核
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核人選進行考核。考核重點了解應聘者的現實表現、業務能力及專業水平;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應聘條件,提供的相關資料、證明材料、證件材料和個人檔案是否真實;考察應聘者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狀況,了解是否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應聘職位要求的情況。
(四)體檢
經考核合格進入體檢,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原人事部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體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如有疑問,可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者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核、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報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上編制、核定工資等手續。
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終止或者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或終止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的,招聘單位不予聘用。
受聘人員須提供真實考核招聘有關資料,如發現資料證照虛假、不符合職位條件或違反聘用政策法規規定,均可取消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且后果自負。
五、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原標題: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關于瀘縣業余體育直接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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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xls
2. 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瀘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5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