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自貢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8人】
4.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1.教師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總成績×50%。
2.市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80%。
3.其他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40%。
六、體檢
面試后依據招考崗位及擬聘用人數,按照報考人員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1.教師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中的課堂試講成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2.市廣播電視臺播音主持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低排序;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相同,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3.其他崗位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再按筆試中的專業科目成績高低排序;若以上情況成績再相同,則通過加試作出選擇確定排序。
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考主管機關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布。體檢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籌安排,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7號)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當日、當場復檢只進行一次,以復檢結論為準。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由市招考主管機關指定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醫院出具的結論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在報考同一崗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參加體檢。
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主要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道德品質等進行考察。在職人員征求原所在單位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或其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相應的證明材料;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查詢其人事學籍檔案作為考察依據。
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應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須提供以下材料到報考單位主管部門:
1.報考者如系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或持有與所在單位解除(終止)聘用(勞動)合同的有效證明材料;
2.委培生、定向生報考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上述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條件不予聘用的,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經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八、公示
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報市招考主管機關統一在自貢人事考試網、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進行公示。公示內容為擬聘用單位、崗位及崗位代碼、姓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及監督舉報電話。公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市招考主管機關審定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公示不合格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
因公示不合格和公示后因擬確認人員棄權等原因出現的缺額,由市招考主管機關在參加該崗位面試者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如該崗位所有參加面試的人員考察均不合格或無人可遞補,不再遞補。
九、審批及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齊全的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填寫《自貢市事業單位考試補充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權限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核確認,對通過審核確認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未按時報到又無正當理由的,從該次公開招考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自貢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者,一經查實,由市招考主管機關按規定取消其聘用資格,其在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考試。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為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性,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招考工作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十一、相關事項提示
(一)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競爭,正確面對考試結果。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十二、政策咨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由自貢市委組織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各招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和資格要求請咨詢各招考單位或各主管部門(見附件3)。
(一)政策咨詢電話
自貢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813-2204485
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13-2309563
(二)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 0813-2309549
(三)監督電話:自貢市監察局(市糾風辦) 0813-2209350
原標題:自貢市2015上半年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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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上半年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考試聘用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3.2015年上半年自貢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考單位聯系人及電話一覽表.xls
2015年6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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