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140人】
7.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8.現役軍人。
9.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三、報名程序
(一)網絡報名
此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報名時間為2015年6月30日9:00至7月7日23:59。報考人員登錄楚雄州人才網(http://www.cxzrcw.com)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先注冊再按系統提示報名,報名24小時后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確認是否審核通過,未通過者注意提示信息,重新選擇報名;因為審核需要時間,7月7日16:00以后報名的人員信息審核沒有通過則可能沒有機會重新報名;通過者需在本網站的網上繳費系統繳納100元報名費(本次招聘考試分為《綜合素質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兩科,按云價收費〔2011〕15號文件規定,每科收取報名費50元,報考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崗位的人員繳納報名費100元,退費時間退回50元),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015年7月9日,7月9日23:59未繳費視為放棄報名。
報考人員根據招聘崗位計劃選擇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采取網上對報考人員填寫信息進行提示性審核,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查,報考人員應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在資格復審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對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報考比例
受報考人數限制開考的崗位,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比例達到3:1的方能開考,不受報考人數限制開考崗位只要有人報名即可開考。報名結束后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7月10日14:30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和楚雄州人才網公告,報考被取消招聘崗位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或退費,改報時間為7月11日8:00到17:30,未改報的人員將在8月30日前將所繳費用退回繳費銀行卡。但因報考人員原因未按時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四、考試
(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分為《綜合素質考試》和《專業素質考試》兩項,每科總分為100分。
(二)全州事業單位《綜合素質考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組織縣市事業單位招聘的考試考務工作;州屬事業單位《專業素質考試》工作由事業單位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縣市、鄉鎮事業單位《專業素質考試》由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綜合素質考試》占50%;《專業素質考試》占50%。折算成績之和為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招聘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位畢業生的崗位,可按照緊缺人才招聘程序進行招聘,不參加《綜合素質考試》,《專業素質考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四)《綜合素質考試》主要包括黨的基本理論、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法規規章、法律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公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等內容。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報考人員登錄楚雄州人才網《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5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24:00。
《綜合素質考試》考試時間:2015年7月31日9:00至11:00。
特別提醒:請各位報考人員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個人信息,并注意準考證上標明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和考場規則,以免耽誤考試。
(五)《專業素質考試》時間及有關事項:《專業素質考試公告》于6月3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發布。考試主要內容、方式、時間將在專業素質考試公告中明確,請報考人員報名前先查看相應崗位專業素質考試公告。
各專業素質考試組織單位須于8月5日前完成專業素質考試,并將成績(含加分)報送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中心。
(六)報考州屬事業單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于8月11日前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可通過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查詢;報考縣市事業單位的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由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于8月11日前向社會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人選確定
綜合成績公布后,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經批準的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實際參加考試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崗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需達到60分及以上(保留兩位小數)方能進入資格復審。如成績相同,則按《專業素質考試》成績較高的考生、持有本行業職業(執業)資格證的考生、基層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順序確定。
(二)資格復審
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于8月15日分別進行資格復審(具體地點由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另行通知)。資格復審主要是審核報考信息、查驗報考人員所持證件、證明材料與公告公布的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資格復審中若有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察、聘用資格。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提交書面放棄資格復審申請的崗位,可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遞補人員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再遞補。遞補人員信息分別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縣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的主要證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畢業生就業登記證》)、戶口簿(畢業生可持戶口遷移證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簿)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在校表現等有關證明。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業無報到證的畢業生須交驗生源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社會報考人員須出具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戶口簿、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以及業務特長、工作表現的相關證明材料。
六、考察、體檢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