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水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24人】
(二)報名要求
1.報考考生須持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相關證明及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標準證件照片5張(其中2張辦理筆試準考證,3張貼于報名表上備用)。
2.報名時按照黔價費〔2010〕55號文件的收費標準,收取考務費100元/人。
3.考生如實填寫《報名表》,因報名表填寫不真實、內容不完整或填寫信息錯誤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負責。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出現上述情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在職人員報考須持所在工作單位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人事(或組織)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在職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及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人事<或組織>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5.報考還需提交以下資料:①“三支一扶”、“西部計劃志愿者”、“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或由所在縣區“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證明。②“一村一大”和“到村任職”人員需提交“基層項目服務證書”原件、復印件及由所在縣區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證明。③水城縣的村(居、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專職紀檢員,村(居、社區)主任、副主任、計生人口主任、婦代會主任、團支部書記、民兵連長需提供任職文件和鄉鎮同意報考證明。④從水城縣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考生須如實填寫和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考生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2方能開考,若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招聘計劃的職位,已報考該職位的考生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職位,在規定時間內不愿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改報,改報時間:2015年7月1日9:00-17:20,地點:原報名地點。放棄改報的考生請于2015年7月1日9:00-17:20,在報名處憑身份證、準考證和交費收據退考務費),既不改報又不按時退費,并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為無效成績。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考考生未參加筆試的,按缺考處理,計入開考比例。
五、筆試
筆試考務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筆試方式及筆試內容
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二)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缺一不可。未完成筆試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加分
在水城縣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西部計劃志愿者” “一村一大”、“到村任職”人員、“同步小康駐村大學生志愿者”,至2015年6月23日服務每滿一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水城縣的村(居、社區)黨組織書記、副書記、專職紀檢員,村(居、社區)主任、副主任、計生人口主任、婦代會主任、團支部書記、民兵連長,至2015年6月23日任職每滿一周年加2分;從水城縣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至2015年6月23日服役每滿一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各類加分不超過6分,加分在筆試成績折算前。服務、任職時間可累計計算,服務、任職時間不滿一周年的不予加分。
六、面試及總成績
(一)面試
面試工作在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為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并列的,并列人員都進入面試。
報考水城縣廣播電視臺的考生采取專業測試的形式進行面試。報考水城縣廣播電視臺1557-02職位播音人員(女播音員),參加筆試的所有考生全部參加專業測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等另行確定(請考生自報名之日起,在整個招聘過程中隨時關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的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通知,同時保持所留電話暢通,以便聯系)。
(二)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若筆試成績也相同,由縣招聘辦另行組織筆試考試,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或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體檢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由體檢醫生簽字和體檢醫院蓋章簽字確認;對于體檢當場能出結果的體檢項目,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對于體檢當場不能出結果的項目,體檢不合格的考生由招聘辦統一組織復查一次并以復查結果作為最終結果。體檢結束后提出的復查申請不予受理。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年2月11日天津事業單位|教師考試報名入口匯總
- 2025貴州銅仁市印江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管理編外人員招聘7人公告
- 2025貴州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1人公告
- 2024湖南長沙市長沙縣事業單位引進青年人才考察結果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
- 2025中共貴州省委政策研究室(省委改革辦)所屬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 2025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畢業生(云浮市云安區單位)咨詢聯系方式及部分崗位條件說明通告
- 2025貴州省司法廳所屬事業單位招聘2人公告
- 2024—2025四川南充市順慶區農業農村局特聘農技員擬聘人員公示
- 2025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化德縣擬聘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公示
- 2025云南曲靖市事業單位定向招聘30人公告(含定向招聘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