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平陰縣教體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6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關于進一步做好縣(市)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及中共平陰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平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現就平陰縣2015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應聘人員的學歷證書須在2015年6月25日之前取得;
(三)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四)報考人員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名參加2015年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可先報考,但截止到2015年7月31日教師資格筆試及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未全部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資格;
(五)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經審核確認,對符合定向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示。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全縣教體事業單位計劃招聘60人,具體招聘學科(崗位)和條件要求詳見《平陰縣2015年教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具體的招聘單位將根據暑期教師調整和教育教學需要等情況在網上進行公布。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5年6月25日至2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平陰縣教育體育局辦公樓南樓二樓會議室
(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簡章,嚴格按招聘學科(崗位)的條件要求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學科(崗位),待考試結束后,按報考學科(崗位)考試總成績排名,由考生依次挑選招聘單位。非師范類畢業生經審查批準后, 可報考與所學專業相近的招聘學科(崗位)。應聘人員于2015年6月25日前登錄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下載《平陰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并按要求規范填寫、貼好照片。
2、應聘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平陰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招聘學科(崗位)要求的畢業證(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提交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4張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進行資格審查。除提交上述報名材料外,“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還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在職人員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出具介紹信確有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考察體檢前提供,到時提供不出的,取消其應聘資格。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3、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考和聘用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報考和聘用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現場交費
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交筆試考務費40元。交費人員于2015年7月8 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證和交費收據(或收費減免證明)到平陰縣教體局領取準考證。
報名繳費結束后,各招聘學科(崗位)報考人數最終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定向招聘崗位取消的招聘計劃調整到同學段同學科招聘崗位(即初中語文定向調到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定向調到初中數學);高中學段、初中學段取消或核減的招聘計劃總數,按各占50%的比例分別調整到小學語文和小學數學招聘崗位(調整計劃總數為奇數時,小學語文調1個);調整后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學科(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學科(崗位),不同意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招聘計劃的取消、核減及調整情況,在平陰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ww.pingyin.gov.cn)進行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