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貴州安順市環境保護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7人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6號令)、《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黔人社廳發[2013]1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局所屬事業單位人員缺編情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7名。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市環保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市環保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以下簡稱“局招聘辦”)。
二、招聘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
三、招聘人數、崗位、專業
招聘人數、崗位及專業詳見《安順市環境保護局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歷。
2、各崗位具體要求見《安順市環境保護局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見附件一)。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的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
5、具備擬招聘所需的其他報考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5年3月3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以及司法機關認定的犯罪嫌疑人;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事業單位期限內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經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不宜聘用的其他情況。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5年6月23日至6月25日(共3天)
(二)報名地點:市環境保護局人事教育科(安順市西秀區東關辦事處東郊路順城壹號住宅小區旁邊)
(三)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四)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學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5屆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的需提供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加蓋公章)原件及復印件。
2、已就業人員須持工作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色同底照片3張。
4、《安順市環境保護局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見附件二)1份。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經資格審查合格者考試前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及誠信承諾,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為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考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若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無效。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于2015年6月29日-6月30日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