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東省東明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393人】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字〔2015〕6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等規定,2015年東明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93名(具體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四)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聘用體檢標準。
(五)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要求,學歷須為國家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六)應聘人員須是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沒有辦理正式派遣就業手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凡入學前與具體單位簽有定向、委培合同或畢業后已與具體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未經定向、委培單位或簽協議單位同意,不得應聘。
(七) 應聘人員應具有菏澤市常住戶口。應聘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下屬事業招聘崗位的年齡不超過28歲(1986年6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的放寬到30歲(198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應聘其他單位招聘崗位的年齡不超過40歲(1974年6月16日以后出生)。下列人員報考的不受戶籍地、年齡限制。
1、2015年畢業的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菏澤市生源參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參加菏澤市招募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派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基層服務畢業生”),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服務滿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3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應聘的。
3、符合我縣安置條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簡稱“大學生退役士兵”)。
(九)海外留學人員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授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學歷認證后,可報考招聘同等學歷層次國家統招全日制畢業生的崗位。
(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2015年國家統招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醫師資格證(崗位有要求的)應于2015年7月15日前取得。
根據有關規定,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關系的單位或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曾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011年以來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考中,被認定有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報考。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報考條件參加招考。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全市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現場認定的方式進行。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6月16日9:00-6月19日17:00
查詢時間: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報名網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澤人事考試網)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二)資格初審
審查時間:2015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
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及時進行資格初審。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而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內容。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6月17日9:00-6月21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通過資格初審的標志是“信息審核通過!”),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菏澤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網上繳費須通過銀聯在線支付平臺,應聘人員繳費后要立即登錄報名網站查詢繳費情況(繳費考生的繳費狀態標志是 “交費!報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網上銀行繳費但從報名網站查詢的繳費狀態仍為“未繳費”的,考生應在6月21日17:00前及時與市聯系(電話:0530-5331454)。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請妥善保存,以備信息采集、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用),并于6月29日-7月4日9: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務費收取參照公務員考務費收取標準每人每科40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