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文成縣事業單位招聘97人公告
(四)資格復審
1.按總成績1?1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參加體檢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在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發布,不另行給個人發放。屆時請登陸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查詢。
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會同用人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對擬參加體檢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3.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報考崗位所需要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還未拿到畢業證書的考生,應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須提供有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三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及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非在職畢業生,另帶本人檔案。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體檢;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其空缺體檢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從到低分予以遞補。
5.資格復審地點: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就業管理處二樓會議室(大?鎮城南小區人民銀行后面)。
(五)體檢:資格復審結束后,對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浙人社發(2010)109號文件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果體檢不合格的,按職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體檢結束后,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文件規定執行。如果考察不合格的,按職位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考察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向用人單位提供報考崗位規定的學歷證書的不予聘用。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的人員,須在2015年6月14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崗位規定的畢業證書的不予聘用。
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
五、其他告知事項
(1)國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2)除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專升本人員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3) 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4)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5)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發布的《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6)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考試范圍參考溫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公布的《2015年命題服務筆試科目考試大綱》,我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考務工作由縣人才培訓中心負責實施。
七、本公告由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577-67862250
原標題:關于2015年文成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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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