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陜西省漢中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59人】
根據《陜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陜人社發〔2012〕105號)等文件規定,經市政府同意,面向社會統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3日至1997年6月12日期間出生,以身份證上標明的出生年月日為準);
5.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招聘崗位的其他具體資格條件按招聘崗位表要求為準(詳見附件),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依照國家教育部專業目錄為準。
上述第5項所列條件,如與崗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崗位規定的具體條件為準。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
招聘范圍為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
1.以大專學歷報考的應聘人員,必須具有漢中市生源(應聘人員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戶籍所在地)或戶籍(2015年6月4日之前已正式落戶)。
2.特設職位限漢中市范圍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且服務期滿人員報考。
3.由陜西省有關主管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等有關規定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人員、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特崗教師、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人員。服務期滿截止時間2015年12月31日。
4.具有2年工作經歷的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取得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畢業證之后的工作經歷,以本人填報學歷的畢業時間到2015年7月31日滿2年即可。
(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以及招聘崗位有其他政治條件限制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2.2012年6月4日以來在中省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的人員。
3.2015年7月31日以后畢業,在讀未取得畢業證的學生。
4.現役軍人。
5.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制度規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條件和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統一在漢中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hanzhong.gov.cn)發布相關信息。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發布招聘公告
在漢中市人民政府網統一發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詳見《2015年漢中市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應聘人員可在2015年6月13日08:00至17日18:00,點擊“2015年漢中市事業單位統一公開招聘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報名(6月13日08:00后點擊進入)。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應聘人員提交的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作出承諾。若應聘人員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甚至偽造、變更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