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河口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74人】
根據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魯人發〔2006〕23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將2015年東營市河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戶籍不限,其他學歷人員限山東省戶籍。
(三)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4年6月9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報考人員所取得學歷、專業應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一致。2015年普通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15年6月9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河口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參加應聘。
由山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限東營市戶口或東營生源或在東營市服務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選派和續聘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含2013年省委組織部選調的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在東營服務的外地戶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也可應聘非定向招聘崗位。
東營市入伍退役2年內(退役時間以義務兵退出現役登記表為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士兵(含普通高校畢業生從入伍,退出現役后,其安置地為東營市的)可報考定向招聘崗位,已安置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個人報名
為方便應聘人員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5年6月9日9:00—6月11日16:00
查詢時間:2015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報名網站: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rsks.hkqrsj.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上傳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電子照片,分辨率為160像素(高)×120像素(寬),文件大小不超過20KB,文件類型為JPG,照片務必清晰)。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提交報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招聘單位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因信息填報不全、錯誤等導致未通過招聘單位資格審查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應聘人員有隱瞞真實情況、填報虛假信息、惡意注冊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2、資格初審
初審時間:2015年6月9日11:00—6月12日17:00
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15年6月9日13:00—6月13日13: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東營市河口區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為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2015年河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內含《報考人誠信承諾書》,用于面試資格審查),并于2015年6月24日9:00—6月27日14:3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在招聘單位審核通過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6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河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205房間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以上證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復印件一份。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達不到3:1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計劃。取消或核減的計劃,結合有關用人單位意見,經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照實際情況進行歸并調整,并對調整情況進行公示。經取消、核減招聘計劃的應聘人員,若符合其他崗位要求的,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應聘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要按照資格審查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及《2015年河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張(須與報名登記表同底版,用圓珠筆填寫考生姓名)。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材料;擇業期內未就業的畢業生還需提交就業報到證、解除勞動合同和就業協議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人員應出具縣以上組織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人員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人社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應出具共青團山東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應聘定向招聘崗位的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進入面試的,除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和畢業當年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外,提供入伍、退役相關證明材料。
已取得各類國家承認高等教育學歷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下載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文版。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經招聘主管機關核準后,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