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咸寧市】公務員資格復審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咸寧市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考生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及具體對象
時間:6月3日上午8:30—12:00
資格復審對象:咸安區、崇陽縣、通城縣區(縣)直機關(含公安和森林公安)職位和鄉鎮機關職位;
時間:6月3日下午2:00—6:00
資格復審對象:嘉魚縣、赤壁市、通山縣縣(市)直機關(含公安和森林公安)和鄉鎮機關職位;
時間:6月4日上午8:30—12:00
資格復審對象:市直機關(含公安和森林公安)職位。
具體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名單附后。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在6月5日前完成。
二、資格復審地點及乘車路線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咸寧市公務員局辦公樓四樓會議室(地址:咸寧市咸寧大道25號)。
市內可乘坐3路、9路公共汽車到錦繡城站下車即到(湖北科技學院斜對面)。
三、考生須提供的復審資料
(一)所有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學歷認證、報考職位所要求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二)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和選調生,還須提供本單位黨組(委)出具的證明,證實其錄用已滿2年、無約定或已滿約定最低服務年限并且同意報考。選調生無論報考何類職位,均應具備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基層工作經歷。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時間)。
(三)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及退役的大學生士兵”職位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的要提供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證明和本人退役證。
(四)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和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五)考生還需提供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或外語等級證書等。
(六)對尚未發放畢業證、學位證的2015年高校畢業生,可由所在教務部門出具可取得證書的證明。考生必須承諾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經招錄機關審核同意,碩士研究生須在2015年底之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
(七)從村(社區)干部中定向招錄鄉鎮(街道)公務員職位考生的資格復審另行通知。
以上所有資料需提供原件審核,并復印2份上交。
四、其他事項
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放棄資格復審、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該職位沒有遞補對象的,統一進行職位調劑。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保持通訊暢通。考生通訊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招錄機關聯系,以免錯過資格復審機會。
聯系電話:
中共咸寧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715—8126407
咸寧市公務員局錄用調配科:0715—8057905
附件:咸寧市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中共咸寧市委組織部
咸寧市公務員局
2015年5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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