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芙蓉區選調招聘面試考場紀律及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候考,超過規定時間未到場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2、面試采取結構化的形式進行。面試的合格分數線為75分,即面試成績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3、按照抽簽先后順序入場面試。程序為:抽簽、候考室候考、備考室備考閱題、面試室面試答題、候分室等候成績、聽取成績、離開考場。
4、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10分鐘,其中備考室備考閱題5分鐘,面試室答題5分鐘。備考室工作人員報告“備考時間到”時,考生立即終止備考,由工作人員帶領到面試室答題,考生備考時可用考場提供的草稿紙記錄答題要點,離開備考室時可帶走草稿紙。面試室工作人員報告“面試時間到”時,考生應立即終止答題。離開考場時注意不要將有關資料帶出。
5、面試時使用代碼制,考生在面試過程中不得介紹(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單位以及其他社會關系等,否則視為違紀。
6、面試完畢并已獲知面試成績的考生應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7、考生須遵守面試程序,自覺接受工作人員的指導和管理。考生候考期間,應保持安靜,不得喧嘩。未經工作人員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如需上廁所須在工作人員陪同下逐人前往。
8、考生應將手機等通訊工具關機后交工作人員保管,待面試結束后方可領取。如發現擅自使用通訊工具,當即取消面試資格。
9、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試資格或面試成績作零分計:
(1)擾亂面試考場及有關面試工作場所秩序的;
(2)偽造證件、證明等以取得面試資格的;
(3)由他人代考或代他人面試的;
(4)偷聽他人答題或有意將試題內容泄露給候考人員的;
(5)有其他違紀舞弊行為的。
原標題:芙蓉區2015年公開選調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考場紀律及考生注意事項
中共芙蓉區委組織部
芙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